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经学校研究,决定中秋节(9月21日)正常上课、上班,师生就地过节,中秋假期调整至寒假。9月18日(周六)、9月19日(周日)正常休息。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一、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学生中秋庆祝活动。
二、中秋节期间,严格执行单位部门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校领导在岗带班制度,确保联络畅通。
三、各单位各部门按规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信息报送及在校师生员工健康监测。
党委(院长)办公室
2021年9月16日